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组织机构

审核评估工作专项小组

审核评估工作专项小组

1.基本数据工作组

组       长:生华、张谦益

负责部门:党委发展规划部(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成员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教辅和科研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和教辅单位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组织有关部门和学院采集、整理、复核、填报教学状态数据;

(2)对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分析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数据比对,用于预评估;

(3)进行个别节点数据的更新、填报等工作,完成评估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并提交上级评估部门;

(4)组织有本科生培养的二级学院单位如实、准确填报毕业生就业系统信息,审查、核定相关数据,并对系统生成的《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中涉及的评估前近3年数据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

(5)关注教育部评估中心依据该系统中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开展的问卷调查工作,并依据最终形成的《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分析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结果,为相关工作的自评整改提供改进方向及依据。

2.办学方向与定位组

      长:生华

负责部门:党委发展规划部(处)

成员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总结办学方向、办学定位确定的依据和体现;

(3)“十四五”期间学校高质量发展中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标准确定的依据;

(4)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的政策和体现,制定发展规划等。

3.师资队伍组

      长:刘宁、兰成华

负责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成员部门: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教育中心、工会、其他教学及教辅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教师队伍”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发展与服务,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4.培养过程组

      长:张蓬、崔革、徐建

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成员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党委武装部(保卫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图书馆、后勤保障部、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培养过程”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包括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3)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机制创新等;

(4)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资源建设、经费支持和保障措施;

(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及带动就业情况等。

5.教学资源组

      长:张蓬

负责部门:教务处

成员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党委武装部、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图书馆、后勤保障部、教师教育中心、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教学资源与利用”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促进教学经费投入的进一步增加、教学设施建设、社会资源筹集,促进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完善与课程资源建设等。

6.学生发展组

      长:刘海涛

负责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成员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友办、招生就业指导处、科技处、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学生发展”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促进学生指导与服务、学风建设、学生就业与发展、招生生源质量等的进一步提高。

7.质量保障组

      长:李金洲

负责部门: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成员部门:教务处、党委发展规划部(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教师教育中心、图书馆、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质量保障”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的具体要求,对标指标点和审核重点查找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并负责相关内容建设的组织和协调。

(3)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报告,与材料支撑组等密切配合;做好相应负责部分中涉及到定量数据的常模比较分析,并找准所负责指标在分类高校中的位置和差距,了解自身与同类学校、标杆学校的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及办法。

(4)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质量监控过程的实施、质量信息及利用等闭环监控体系的完善。

(5)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并制作引导性目录。

(6)日常教学监督的完善和总结,并提出和贯彻落实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8.教学成效组

      长:李金洲

负责部门: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成员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教师教育中心、图书馆、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完成《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教学成效”中各项指标的建设与材料工作;

(2)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的具体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查找存在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并督导其相关内容建设。

(3)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报告,与评估材料档案组等密切配合,了解自身与同类学校、标杆学校的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及办法。

(4)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并制作引导性目录。

9.评估宣传组

      长:兰成华

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

成员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党委发展规划部(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党委武装部、各教学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制订评建宣传工作计划,营造学校整体文化氛围。

(2)编制有关评建工作的宣传材料,报道和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3)制作学校改革与发展成果展及宣传片。

(4)评建工作期间影像记录、留存工作。

10.评估材料档案组

      长:张蓬、李金洲

负责部门:教务处、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成员部门: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教辅机构以及各个项目组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

(1)编印评建工作学习材料及指导材料,宣传和培训教师评估知识;

(2)负责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指导撰写学校《自评报告》;

(3)梳理、制定教学档案目录,负责指导、审查、整理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提交的评建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

(4)对本科教育教学重点环节、重要文档(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报告、教学管理文件)等进行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

(5)负责准备专家组进校期间的案头材料等。

11.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组

      长:张蓬、生华

负责部门:教务处、党委发展规划部(处)

成员部门:各项目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校内各个职能处室、各个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

(1)对各部门撰写的自评报告进行汇总、提炼,在分项报告的基础上,汇总、讨论、提炼、撰写学校自评报告,提交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完成评估数据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与党委发展规划部(处)协调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编制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与党委发展规划部(处)协调,把关报告内容。

(4)解读审核指标内涵,制定审核评估支撑材料档案目录,收集、整理及归档审核评估支撑材料。

(5)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与相关各个部门商讨撰写限期整改阶段整改报告。

12.专家线上评估协调组

组长:李金洲、张蓬

负责部门:教务处、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党委发展规划部(处)、科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各教学及教辅单位等。

主要职责:

(1)保证专家线上评估所必需的信息技术环境和硬件设施,保证线上资料正确性。

(2)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及教辅单位及时、快速、准确提供线上考察专家所调阅的各类数据、资料及教学档案。

(3)组织做好线上听课、线上访谈、随机受访的网络环境、硬件设施及人员准备。

13.迎评协调组

      长:李金洲、于福君、张蓬

负责部门: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党政办公室、教务处

成员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发展规划部(处)、资产管理处、党委武装部、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保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所有职能处室、各个教学单位以及校院两级督导组等。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专家进校阶段的接待方案,负责迎评、评估期间的接待工作;

(2)负责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自评自建情况;

(3)负责自评期间邀请专家培训、指导的接待工作;

(4)校园软硬件环境建设与后勤保障工作;

(5)对校内自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的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在上述工作涉及的各个专项工作中,组长和负责部门中排名第一者为牵头单位或领导,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基本原则和思路的制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及工作任务的布置、工作进度的督促,承担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保证的责任;具体负责人为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完成者,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起承担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保证的责任。

14.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小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班子其他成员、教学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及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部署,制定本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审核评估指标,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检查各项评建任务落实情况;

2.负责本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建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各类评估信息;

3.按要求对近三年的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等教学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以上各项的质量分析报告),负责本学院评估材料(含支撑材料)的汇集、整理及文字撰写工作,向学校提供所需资料;

4.做好本单位教师、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负责收集整理反映学生学风、学习效果、人才培养效果的相关资料;

5.负责组织本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凝练与培育工作;

6.负责本单位专业定位及发展目标,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加强教学全过程各环节规范性建设;

7.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大纲、课程设计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建设、改革、运行的管理资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形成本单位自评报告,并负责整理上交支撑学校评估材料的教学档案及评估各项支撑材料;

8.收集整理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的使用记录、使用效果分析等资料;

9.组织开展听课、教学观摩、教学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

10.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其他审核评估相关工作。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