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材料的完整性与归档规范性,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鞍师委发〔2024〕89号)要求,现将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材料清单
教学材料主要指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是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总结性材料。各教学单位参照教务处、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教师教育中心和创新创业学院整理的《审核评估教学材料清单》(附件1),结合各专业特点,全面整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学材料,做好自检自查和规范归档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应改尽改。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由专项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事宜可联系沟通。
二、电子化扫描要求和存储建议
需电子化教学材料可用“扫描全能王”、“Microsoft Lens”等APP拍照扫描(PDF文件格式),拍照时须清晰,无遮挡,内容无遗漏。教学电子化材料由教学单位留存(专人负责,多处备份)。建议存储时各专业按学期建立一级文件夹,在“学期”文件夹下建立“课程名称-教师姓名”二级文件夹,存放《课程大纲》、《试卷合理性审核表》、《教师手册》和《成绩单》等教学材料。在“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文件夹下建立“试卷”文件夹,存放每名学生试卷电子版(每名学生试卷建议以“课程名称-班级-学号-姓名”命名)。
三、填报《试卷清单》和《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各教学单位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填报数据,填报《试卷清单》(附件2)和《毕业论文(设计) 清单》(附件3),11月22日前上报至专项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材料归档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任课教师、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三级审查制度,确保教学材料准确、完整、规范。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教学材料(除本学期试卷外)归档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在审核评估期间按照专家指令和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教学材料。学校将于11月底组织专项检查。
附件: (通过OA系统下发)
1.审核评估教学材料清单
2.试卷清单
3.毕业论文(设计)清单